商家稱“工商注冊沒必要辦”,無法提供質量保證 記者調查發現,開辦水上樂園較為隨意,有的水上樂園證照不全,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記者以投資水上樂園為由聯系到兩個河南省的商家,“工商注冊沒必要辦。”商家稱,“先經營著,有相關部門找來就辦個營業執照,沒人找也就糊弄過去了。我們很多客戶都這樣。” 記者8月4日隨機走訪了馬鞍山市當涂縣威尼士水上樂園。該樂園占地數百平方米,當天聚集了不少家長和孩子。但現場卻如同建筑工地,游樂設施一旁堆積著石塊、木料、廢舊設備,地面凌亂的三色塑料布上滿是黃色泥水,電線擺在通道中間。 “這個樂園需要整改,我們已就衛生問題做出處罰。”當涂縣衛健委執法局負責人說,該樂園沒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也未達到辦理該許可證的要求,還存在經營地點與營業執照不符等問題。 此外,記者發現,涉水充氣游樂設施質量難保證,使用無規范。“生產商沒提供過合格證,也很少有產品安裝與使用規范,更沒有售后服務。” 監管多頭管理,質量標準尚未明確 記者從多地政務服務中心了解到,按照正規流程,水上樂園辦理營業執照后,還應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等手續。如有游泳項目,需要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如有特種設備,還需獲得特種設備相關許可。 記者就水上樂園的隱患致電多地市場監管等部門,受訪人士表示,“水上樂園的不同問題由不同部門監管,市場監管部門只負責特種設備,衛生健康部門只負責水質衛生。不過,涉水充氣游樂設施不屬于特種設備,另外場地搭建有安全隱患、設施運營不規范等問題,現在不確定歸誰管。” 據悉,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新版《水上游樂設施通用技術條件》和《充氣式游樂設施安全規范》陸續實施,但是兩文均標明不適用于涉水充氣游樂設施。 殷杰表示,水上樂園尤其是充氣式水上樂園看似簡單,但也隱藏著安全隱患,首先應盡快制定涉水充氣游樂設施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規范,同時明確監管責任,多部門合作加強日常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