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8月15日電(記者張尼)七夕節前夕,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通報會,通報了涉戀愛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情況。 數據顯示,糾紛涵蓋戀愛到結婚各個階段,未婚同居、閃婚閃離情形多發。此外,大額財產、非實物性支出的爭議日益增多。 8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通報會。中新網記者 張尼 攝 哪類糾紛最多?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近期,北京二中院對近六年來審結的涉戀愛婚約財產糾紛案件進行了專題調研。 2012年至2017年,該院審結的涉戀愛婚約財產糾紛案件分別為20件、18件、12件、22件、10件、12件,均為二審民事案件,案件總體數量呈平穩態勢。 其中,案件主要集中在離婚糾紛(66件)、婚約財產糾紛(23件)、不當得利糾紛(5件)、同居關系析產糾紛(5件)四個案由。 常見糾紛主要有四種情形:一是未登記結婚,要求返還財產;二是登記結婚,離婚時要求返還財產;三是雙方父母之間要求返還財產;四是父母起訴子女要求返還財產。 案件有何特點? 北京二中院的調研顯示,涉戀愛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特點主要集中在五方面。 一是糾紛涵蓋戀愛到結婚各個階段,未婚同居、閃婚閃離情形多發。在離婚糾紛案件中登記結婚未滿一年的案件為12件,占比為17.4%,其中3件登記結婚僅2個月;在其他類型案件中,未婚同居的16件,占比超過53%。 二是對訴爭財產性質爭議大,父母涉訴情況多。 三是大額財產、非實物性支出的爭議日益增多。統計案件中,傳統的現金、首飾仍是主要訴爭財產載體,90%以上的案件系通過現金的方式給付禮金,金額從1萬元到30萬元不等,95%以上的案件存在給付鉆戒、金銀首飾等情形,涉及汽車、房產等大額財產的案件也不在少數。 同時,戀人之間的非實物性花費也日益增多且一些數額比較大,如旅游、教育培訓等,雙方對此往往爭議很大。 四是言詞證據多,案件客觀真實還原難。 五是矛盾尖銳,法院調解難。婚戀財產糾紛不僅涉及到婚約當事人雙方,也涉及到雙方的家庭,有時還涉及到介紹人和親友,具體情況錯綜復雜。在統計的案件中,主張對方騙婚的就有6件,其中既有法律同題,又有地方習俗和人情事理及道德評價問題,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導致調解工作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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