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 “兒子渾身是血,嗓子都哭啞了” 賴女士的兒子小溫未滿三周歲,在安兜成長幼兒園讀小小班。10月20日下午5點半左右,當時正值放學時間,園長和老師們都站在門口附近等家長們接孩子,一些還沒被接走的孩子則在娛樂設施處自行玩耍,小溫在一個名叫“甲殼蟲”的塑料通道中與其他小朋友一起玩。 沒過多久,下班的賴女士急匆匆趕到幼兒園,卻發現老師抱著她兒子,而她兒子渾身是血,已經哭得嗓子都啞了。賴女士大吃一驚,急忙上前查看,發現兒子的背部、手臂、大腿、臀部均有牙印,傷口處還在流血。老師說,小溫在“甲殼蟲”內玩耍時,被同班的一名女生咬了。 來不及深究,園方派人和賴女士一起帶小溫到安兜醫院進行了簡單的處理,并打了幾針破傷風針。隨后,賴女士帶小溫回家休養。第二天,賴女士帶小溫到一家大醫院檢查,醫生給小溫打了狂犬疫苗并做了相應處理。此后,小溫多次出現發燒嘔吐等情況,一直到昨日才逐漸好轉。 “我心疼得不得了,為什么在幼兒園還會發生這種事?”賴女士不解地說。 【交涉】 “只給1000元,這不是在敷衍嗎?” 之后,賴女士找園方了解具體經過。該園副園長稱,并不清楚當時發生了什么,因為“甲殼蟲”設施離幼兒園門口較遠,位于幼兒園后方角落的一處空地,且設施為圓筒封閉狀,四周無監控,無法知曉里面的情況。“對方說孩子哭著跑出來時就已經那樣了。哪有這樣照顧孩子的?難道老師不應該跟著看護孩子嗎?何況孩子這么小!”賴女士對園方的解釋非常不滿。 賴女士認為,孩子在幼兒園發生意外,幼兒園和咬人孩子的家長應承擔責任進行賠償,但事發后園方人員只提了一箱牛奶、帶了1000元上門慰問,副園長認為,這已經足以賠償她的損失了。這令賴女士無法接受:“我這幾天辭了工作照顧孩子,孩子也因為這事身體心理都受到很大打擊,他們這樣就想敷衍了事嗎?” 賴女士說,她提出5000元的賠償金,而園方不接受。另外,她要求園方提供咬人孩子家長的電話,希望溝通,而園方也不透露。直到現在,她還不知道咬人孩子的名字,也沒見過其家長。 【回應】 “我們并未推卸責任,也沒說不賠償” 今天上午,記者聯系上該園副園長劉女士。劉女士告訴記者,小溫在園內被咬一事是事實,但園方并未推卸責任,也從沒說過不賠償。 她說,10月20日下午5點20分左右,小溫和其他孩子由老師領出,在公共區域內玩耍,當時自己和老師都站在門口附近接待前來接孩子的家長,這時一個小朋友跑過來說,小溫在“甲殼蟲”內被咬了,這時她和老師才知道這回事,急忙跑了過去。咬人的小女孩才兩歲半大,只承認是她咬的,卻無法說清為何咬人。 “我們馬上進行了應急處理,還陪家長去醫院治療,雖然醫藥費不是我們出的,但我們當時有跟賴女士說過,需要什么樣的賠償先提出來,雙方再商議。這段話我有錄音,怎么能說我們拒絕賠償呢?”劉女士說。 對于賴女士質疑園方未盡看管義務,劉女士認為園方的確有責任,但他們也很“冤”:“當時事情發生在一個封閉空間內,我們根本沒辦法知道里面發生了什么。” 至于為何不將當事兒童家長的電話提供給賴女士,劉女士稱,主要是擔心雙方起沖突,才決定由園方與賴女士進行溝通。 劉女士說,賴女士提出的賠償條件是:一是5000元賠償金,其中包括她兩個月的誤工費;二是小溫被咬所花的醫藥費;三是園方須在小溫打完所有狂犬疫苗后,再帶小溫去做一次體檢,并確保小溫沒問題。 劉女士認為,園方僅需賠償賴女士一個月誤工費即2500元即可,同時也沒辦法對小溫的身體做出任何保證,因此希望雙方能夠繼續協商,“但對方堅持要這樣賠償。所以至今沒有協商成功。我們還是會繼續和賴女士聯系,爭取早日解決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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