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8月18日訊(泉州網記者 許小程 黃耿煌 黃珊 實習生 徐若昊 王玉珊 通訊員 陳公照葉少波)連日來,王寶強的離婚糾紛引發眾多市民網友熱議,“婚內出軌”“轉移財產”“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等問題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記者從泉州兩級法院了解到,涉及這類問題的離婚官司在泉州也發生過不少,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些離婚官司的最終結果到底如何。 【關鍵詞】 轉移財產 離婚前轉移財產 男子被罰款1萬元 2008年,陳女士與張某登記結婚,婚后生了一個孩子。遺憾的是,兩人感情日漸不和。去年8月,陳女士提起離婚訴訟。張某在庭審期間苦苦哀求,希望陳女士念在孩子的情分上不離婚,陳女士一時心軟同意了。 令陳女士意外的是,之后不到4個月,張某到南安市法院訴訟離婚。庭審上,張某出示一系列證明,稱自己每個月工資只有2500元,位于南安霞美的一套房產是父母在結婚時贈與他個人的,與陳女士一點關系都沒有。陳女士還發現張某名下的車輛已經沒有了。陳女士稱,張某年收入超過百萬元,經濟狀況與事實不符。法院在檢察院的協助下,發現張某提供了虛假證據,還存在轉移、變賣夫妻共有財產的情況。 在法院的壓力下,張某承認自己有提交假證據、作虛假陳述的行為,并愿意在分割財產時作出讓步。隨后張某追回轉移、轉讓的財產,主動提出少分。日前,雙方在法官的調解下達成離婚協議,張某和陳女士的夫妻共同財產折價80萬元,陳女士分得50萬元,張某分得30萬元。張某還因觸犯民事訴訟法,被處1萬元罰款。 【關鍵詞】 婚內出軌 女子因婚內出軌 被判賠精神撫慰金 去年,德化女子王某在結婚5年后向德化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王某稱夫妻感情不和,經常發生爭吵,她甚至遭到丈夫李某毆打。 但在案件審理期間,李某在律師幫助下舉證,證實王某與其他男子存在不正當關系,并提出反訴,要求王某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元。 德化縣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確實存在不忠實婚姻的事實,對李某精神造成傷害,酌情要求王某賠償李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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