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一男子懷疑妻子出軌 重拳致人重傷被判刑3年
因瑣事爭吵,路上看到妻子與陌生男子交流,竟以為對方是妻子的“情夫”,張某一氣之下,將對方打倒在地致人重傷。日前,石獅法院就此案進行宣判,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張某來自重慶,27歲的他,10年前來石獅打工,期間,還結識25歲的妻子阿邱(化名)。據他供述,去年10月18日凌晨,他和妻子一起到永寧一KTV唱歌喝酒。當日凌晨3點,兩人一起離開KTV后,卻因瑣事發生口角,在酒精作用下,兩人吵得十分厲害。倍感委屈的阿邱只身離開,并朝黃金海岸方向跑去,獨自一人坐在永寧鎮信義開發區附近一家超市門口的公路上,而張某也在不停尋找妻子蹤影。 阿邱坐了一個多小時后,巧遇超市老板小鄭一邊打著電話,一邊朝她走來。當小鄭在電話里說,不要說話時,張某正好來到事發現場,并看到妻子蹲在小鄭旁邊,不明真相的張某說:“當時我氣過頭了,誤以為妻子出軌。”隨后,張某逼問對方叫什么,不問青紅皂白,掄起右拳朝對方左臉打去,至小鄭血流倒地,眼看事情鬧大,他和妻子兵分兩路逃離現場。案發后,轄區派出所介入調查,半個月后落網。經法醫鑒定,小鄭傷情構成重傷二級。 經石獅法院審理查明,張某故意非法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并致一人重傷,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蔡燕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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