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被”分手,情敵還是工友,為此,年過六旬的段某心懷憤恨,深夜尾隨前女友倪某下班,趁其不備拖至草坪用鐵錘猛擊,后棄于暗井。幸運的是,倪某兩天后蘇醒過來,爬出暗井得救。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西城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段某有期徒刑14年。 女友移情生怨氣 據檢方指控,去年6月11日晚9點多,段某在西城區一處清潔站北側路西綠化帶內,使用事先準備好的鋼筋、鐵錘數次擊打倪某頭部,致其昏迷,后拖入綠化帶暗井中離開。6月13日,倪某自行從暗井中爬出后被群眾發現并報警,民警于當日將段某抓獲。檢方認為,段某故意殺害他人,其行為觸犯《刑法》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段某對檢方的指控沒有異議。被害人倪某作證稱,她與段某6年前打工時相識,曾是男女朋友關系。倪某的現任男友王某作證稱,2014年2月他到一建筑工地食堂做飯,與工友段某相識,段某女友倪某常來找他,大家也就認識了。 去年4月的一天,王某請倪某外出就餐,偶然聽對方說起段某的兒子不同意段某與倪某的婚事。一來二去,王某和倪某走到一起,二人還到王某的老家見了家人并開始同居,約定當年年底結婚。不過段某不愿輕易放棄這段感情,時不時還找倪某想要復合。王某也未示弱,沖入段某宿舍,將他和倪某的關系告訴了對方。段某當場就聲稱要“弄死倪某”。 殺人未遂獲輕判 據倪某回憶稱,事發當天她從打工餐廳下班準備回到暫住地,晚9點50分,她在西城區一鐵道口附近電話亭旁看到段某。“他只說了一句話,就搶走我的包,并掐著我的脖子拉到一片草坪里。”倪某稱,當時段某拿出不知什么東西,向她猛打。“不知打了多少下,我就昏過去了,醒來后發現周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見。”倪某說,她躺著用腳往上蹬,發現自己在一口井里。此后倪某用盡全力從井里爬出來,暈倒在一間公廁里,被清潔員發現并報警。事后經司法鑒定,倪某外傷致急性開放性顱腦損傷,左側額、顳、頂、枕部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左眼無光感,身體所受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 西城法院審理認為,段某持械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段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結合本案其他情況,法院一審判處段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