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曉飛)與女友倪某分手后耿耿于懷,61歲的段某在倪某下班途中用鐵錘將其擊暈后棄于綠化帶的暗井中。兩天后,倪某蘇醒后爬出暗井。段某當天被警方抓獲。倪某經搶救脫離危險,經鑒定為重傷二級。 昨日記者獲悉,因犯故意殺人罪,段某被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指控 男子持錘襲擊前女友 2009年前后,段某在打工時結識了河北婦女倪某,二人發展成情侶關系。 據檢方指控,2015年6月11日21時許,段某在西城區某街道清潔站北側的綠化帶內,因感情糾紛持事先準備好的鐵錘擊打被害人倪某頭部數下,在其倒地昏迷后,又將倪某拖入綠化帶暗井中。當發現倪某身體仍在活動時,段某又用腳踹其頭部數下,待倪某不動后將井蓋蓋好逃離現場。 6月13日,倪某蘇醒后自行從暗井中爬出,后被群眾發現并報警。當日段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經鑒定,倪某受外傷致急性開放性顱腦損傷,枕部顱骨等多處骨折,左眼無光感,面部疤痕累計長為18.5厘米,所受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 檢方認為,段某故意殺害他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證言 昏迷兩天后死里逃生 庭審中,檢方出具的倪某證言顯示,案發當晚,倪某從打工的餐廳下班回家,在西城區某鐵道口附近遇到了段某。當時倪某正在與現任男友通電話,段某沖過來對她說:“叫你打電話!誰狠也沒有我狠!”說著就搶走了倪某的包,用手掐著她的脖子,將她拉到一片草坪里。 倪某回憶,段某好像拿出了一把刀,突然向她臉和頭刺過來,不知刺了多少下,她就昏過去了。 “醒來后,周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見,就感覺周圍是圓的,站也站不起來,我就躺著用腳往上蹬,才發現自己是在一口井里。”倪某證言顯示,她后來用腳蹬開井蓋,從井里爬了出來,迷迷糊糊走到一間公廁里,脫掉了帶血的衣服后,倪某沒有了力氣,趴在了廁所的地上。 后來,打掃廁所的保潔員發現了倪某,并向警方報案。此時倪某才知道自己在井下已經昏迷了兩天。 □判決 被從輕處罰獲刑14年 法庭上,段某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表示認罪。段某承認,因為倪某另結新歡,便跟自己提出分手,倪某的新男友還是自己的工友,于是自己便產生報復心理。 最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段某持械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予以懲處。 鑒于段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考慮到段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根據段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西城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段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