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小伙以租女友為名 半夜強奸女子還偷錢被抓
東南網3月3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余少林 張藝芬 李怡)如今網絡上有一種特殊的服務,可以通過出租自己的技能、知識甚至個人時間來獲得收入。長樂小伙林某卻利用這種服務,犯下強奸、盜竊等數罪。 2月13日晚,林某通過網絡發現一名打扮艷麗的女子高某,其判斷對方應是夜場女子,便起了色心,與對方取得聯系,佯稱剛與女友分手,想“租個女友帶給朋友看”,并開出數小時4000元的報酬。 高某為利所動,欣然赴約。在長樂一酒店內,她被林某哄騙而留宿,半夜被強行發生性關系。次日早上,林某趁高某還在睡夢中,偷用高某手機,將其支付寶內1950元余額轉至自己和朋友的賬戶內。高某隨后醒來,要求林某支付此前許諾的4000元酬勞,遭拒后報警,民警趕來將林某抓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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