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錄 悔恨使我的心靈無法平靜 每次提起筆來,回想自己成長的歷程和組織三十多年的培養與信任,每寫一個字都挖心割肉般難受。自己所犯罪行之嚴重,給黨組織造成的影響之惡劣,是用文字和語言無法表達的。對自己所犯罪行的悔恨,對組織的愧疚,使我的心靈無法平靜,我必須真心向組織懺悔,求得組織的寬恕與諒解。 我1959年4月出生在天津農村一個教師家庭中,全家總共六口人,因為母親沒有工作,生活的來源只能靠父親每月幾十元的工資,生活十分艱難。當時因為每月口糧不夠吃,除了每月提前借糧外,還要在糧食中摻些豆腐渣勉強度日。記得小時候由于經濟困難,春節沒有穿過新衣服,母親用舊衣服洗洗染染就算過年了。 1978年,國家為我提供了改變命運的機會,我幸運地通過高考,進入天津大學建筑分校讀書。我是靠國家提供的助學金和全家人節衣縮食才讀完大學的。從一定意義上說是黨和國家為我這個窮孩子的成長搭起了天梯。如果自己能夠常常想想這些,永遠地記住我從哪里來,我是誰,就不會忘本,就能保持清醒頭腦,常懷感恩之心,也就不會有今天的下場。這一點對我來說,認識得太晚了。 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上述認識外,自己以為還有以下主要原因: 一是單純重視業務,不注重日常的學習和自覺的思想改造。這些年盡管也以不同形式參加學習,但是從心里沒有真正學進去,有時也只是走形式、擺樣子,從而造成思想空虛,消極腐敗思想乘虛而入。自己總覺得只要把集團業務干好了,事業穩定發展,就能一俊遮百丑。這是十分錯誤的,是自己不能在犯罪道路上及時警醒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驕傲自滿,過度看重自己在事業發展中的貢獻。應該說,這些年燃氣事業確實實現了快速發展,但這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社會進步發展和集團萬名職工共同奮斗的結果,自己只是一名參與者。但是自己卻放大了自己在其中的作用,總覺得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再加上這些年與央企、港澳企業接觸,覺得付出的差不多,收入卻十分懸殊,產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這也是自己走向犯罪的原因之一。 三是規避廉政和法制教育。這些年,自己很少學習廉政方面的黨紀黨規,對法制的觀念也十分淡薄,沒有真正做到學法、懂法、用法。對發生的腐敗案件也很少重視,總覺得那是別人的事。如果自己能以他們為鏡,把組織的提醒真正重視起來,改邪歸正,懸崖勒馬,也不會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四是從客觀上說,要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把權力關進籠子。通過加強制度建設,使一把手的權力在正確的程序中行使。另外,切實搞好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個人的行為得不到有效約束,造成濫用職權。 總而言之,我所犯錯誤和罪行是嚴重的,我誠心認罪,接受組織和法律的嚴懲。(摘自金建平懺悔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