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獲社會各界高度評價
6.撤銷監護權有利于保障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針對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征求意見稿就撤銷監護權做了相關規定。征求意見稿中規定該項制度,該規定既回應了現實的需求,也是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的必然要求。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偉等認為,與之前相關法律規定的撤銷監護權制度相比,此條有兩個亮點:第一,明確了依法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但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監護人,應當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扶養、撫養費用。也就是說,即便被剝奪了監護權,該承擔的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還須承擔。第二,規定了監護權復權制度,被撤銷監護權的人,如果撤銷監護的原因消失,可以在3個月后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恢復監護人資格。 7.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將事后懲罰變為事前保護。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能夠防止家庭暴力演變成惡性刑事案件,將事后懲罰變為事前保護,對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受害人的人身財產權益,維護社會和諧,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肖建國等認為,征求意見稿將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有關內容予以單章規定,是將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行為保全內容的進一步細化,可以讓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權獲得更加有效的保護,同時,也強化了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預力度,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法院司法消極、被動的傳統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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