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傳統觀念和一些違法村規民約的影響,當前閩北農村,出嫁女、離婚、喪偶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征地補償利益分配、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宅基地分配等問題仍然是婦女維權工作的重點、難點。
12月23日,記者從福建省南平市婦聯了解到,《福建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后,南平市婦聯在處理農村婦女土地等財產權益受侵害方面積極作為。“暢通民意渠道,建立保障機制,才能使維權落實到實處。”南平市婦聯主席黃美萍表示。
南平市婦聯充分發揮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積極建言獻策,促進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由于一些地方村規民約以農村婦女結婚、離婚、喪偶或男方入贅等為由,剝奪了農村婦女及其子女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如何確定當事人的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問題是爭議的焦點和解決問題的關鍵。南平市婦聯在維權聯席會議上的多次提議引起市法院的重視,市法院針對農村外嫁女土地承包權益、計生戶權益受侵害問題,指導全市法院堅決貫徹執行《實施辦法》和《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組織法官深入調查研究,形成會議紀要,使農村計生戶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等增加一人份額的政策得以落實,有力地維護了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
南平市婦聯加大普法力度,廣泛宣傳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使廣大民眾形成懂法守法意識,從根本上減少和杜絕侵害婦女權益村規民約的出臺。隨著普法宣傳向深度、廣度的延伸,越來越多的農村婦女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南平市婦聯還注意依靠和發揮婦女法律援助機構、婦聯人民陪審員隊伍、勞動法律保障監督員隊伍、女人民調解員和巾幗法律志愿者隊伍在直接參與案件審理、法律援助、統籌協調和保障勞動權益等方面的優勢,為受侵害的農村婦女兒童提供全方位的維權服務。
“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規范相關的法律法規,牢固樹立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圍繞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法規。”黃美萍建議,加大對違法村規民約的清理力度,實行村規民約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審查制度;民政部門應從源頭上重視解決侵犯婦女土地權益的突出問題;農業部門在土地征用、新一輪土地承包和林權改造過程中,前瞻性地出臺相關政策保障男女平等原則的落實,指導規范集體經濟組織的行為;各級黨委、政府應依法監督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對集體財產、土地安置費、土地補償費的合法使用;補償款發放部門對有爭議、有糾紛的補償款應暫緩發放,最大可能地避免農村婦女征地補償款糾紛勝訴后卻得不到執行的情況。(本報記者 吳軍華)
- 2013-12-23福建農林大學舉辦“城鎮化與農民權益”論壇
- 2013-12-19浦城人大多方位立體維權保護農民工權益
- 2013-12-17廈門市湖里區康樂社區:健全工作機制保護婦女兒童權益
- 2013-12-16美華人組織呼吁抵制迪士尼 捍衛自己權益
- 2013-12-16美華人組織呼吁抵制迪士尼 捍衛自己權益
- 2013-12-13福州市入選全國“青少年權益工作創新”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