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一部名為《溫柔的拯救》的微電影正在鐘山賓館的會堂內放映著。故事講述了一對普通夫妻,因為男主人公被老板“炒魷魚”,郁悶回家后,經不住妻子的嘮叨,對妻子拳腳相向,妻子委屈報警后,社區民警、婦聯、婚姻家庭指導站的心理輔導老師,第一時間介入事件,經過一番調解,民警給男主人公出具了一份《反對家庭暴力法律告誡書》……
微電影中的場景正取材于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故事。
自去年底開始,江蘇省在13個地市各確定了1~2個家庭暴力告誡制度試點地區。在試點經驗積累的基礎上,7月24日,江蘇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婦聯四部門共同制定出臺了《江蘇省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充分運用行政指導手段,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再添一把利器。
《實施辦法》第五條明確界定了應該作出告誡的違反法律、法規的家庭暴力行為,包括情節特別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諒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情節較輕,經公安機關調解處理,當事人達成協議,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其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處罰的家庭暴力行為。
《實施辦法》第十條特別指出,不得利用告誡代替行政處罰或刑罰。
同時,《實施辦法》強化了《反對家庭暴力法律告誡書》的“證據”效應。加害人經告誡后拒不改正,再次實施家庭暴力且受害人不同意調解的,公安機關應依法從重處理;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公安機關作出的家庭暴力告誡書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認定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
江蘇省婦聯主席張京霞特別強調,《實施辦法》也明確規定了各級婦聯組織的職責,其中最重要的是配合公安做好告誡書發放后的跟蹤教育和回訪服務工作,可以提高告誡制度的實際社會效果。
近年來,江蘇省先后建立了家庭暴力庇護、傷情鑒定、法律援助、社會救助、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等制度,去年以來又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并出臺了《江蘇省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為做好反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針對反家暴工作,江蘇省婦聯副主席陳芬介紹:“目前,江蘇省緊緊圍繞解決源頭性、根本性、傾向性問題,在全省構建起黨委政府重視支持,政策法規支撐保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婦聯組織協調推進,廣大家庭熱情參與的反對家庭暴力的工作格局。”
與此同時,江蘇13個地市也積極回應,并根據地區特色,創新推出了反家暴工作的務實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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