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武昌區婦聯公布了一項問卷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婦女勞動保護知識的熟悉度、態度、行為及需求、“四期”勞動權益保護狀況等一共38個問題。結果顯示,“四期”保護仍有死角,加班加點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社會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落實,女職工自我保護意識還需加強。
非公企業“四期”保護仍有死角
此次調研共發出調查問卷340份,回收326份,其中有效問卷321份。
調查顯示:該區女職工“四期”保護基本落實。女職工在懷孕期間,能夠保證定期進行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的占76%;懷孕期間不加班,并且能夠享受1小時休息時間的女職工占84.2%;懷孕期間享受法定產假,并享有工資和生育費用報銷的占88.9%。
調查同時發現,由于非公企業多、小、散、雜的特點,受企業發展規模、經營狀況、經濟效益、黨群組織建設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和影響,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問題。個別規模型非公企業經營管理者甚至將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問題視為企業包袱,使得女職工的“四期”保護沒有完全得到落實。
數據顯示,仍有11.1%的女職工沒有享受國家法定的產假待遇;產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或生育津貼的占9.9%;懷孕期間仍要加班的占8.8%,懷孕7個月以上未安排一定休息時間的占8.2%;沒有安排哺乳時間的占7%;21.2%的女職工表示企業不能按月發放衛生費,28.3%的女職工對企業發放衛生費情況并不清楚。
超半數女職工“自愿”加班
加班加點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部分非公小企業發展規模小、經濟效益差、法律意識較淡薄,受利潤驅使,隨意要求職工加班加點、延長勞動時間的現象仍有發生,自覺或不自覺地削弱了對女職工的“四期”保護。
武昌區婦聯通過走訪調查發現,有35%的被調查對象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54%的被調查對象認為,如果企業采取計件工資制,主張節假日休息或不加班,為避免工資收入減少,她們就會“自愿”不休息或加班。
為了避免與企業發生糾紛,處于弱勢的流動婦女一旦懷孕,通常的做法就是自動離職,返回原籍生養孩子,并不能夠在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向所在企業要求享受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權利。
建議出臺政策給女員工較多的企業減負
對此,武昌區婦聯建議,要加大宣傳力度,保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女職工的整體素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強化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檢查監督力度,敦促企業守法,規范用工行為,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保障女職工合法的勞動權益。
工會組織要繼續發揮“娘家人”、“代言人”的作用,進一步完善政府、企業和職工代表三方協商會議制度,健全調解、仲裁、訴訟維權機制,快速有效地解決勞動糾紛,維護女職工合法的勞動權益。
武昌區婦聯和該區政協還建議,能出臺配套政策,使女性用工較多的非公企業不因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而客觀上增加負擔,從而保證企業間的公平競爭,消除性別歧視。
武昌區婦聯同時還特別向女職工發出倡議,加強自身婦女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基本社會保障及提升文化素養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本報記者 強洪)
- 2012-09-12懷孕女職工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 2012-09-12對懷孕有影響 女職工可要求調崗
- 2012-09-11三明市總工會構筑五個平臺提升女職工工作水平
- 2012-09-10長沙市總工會走訪慰問困難女職工家庭
- 2012-09-07西北工業開展第二屆女職工“雙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