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婦女看得見、用得著、幫得上
各級婦聯作為“婦女之家”項目的組織者、指導者,帶頭創新理念,先行先試,靠實指導,規范建設。
為保證“婦女之家”在高起點上規范運行,各級婦聯著力建立完善工作機制、打造“婦女之家”樣板間、設計“婦女之家”建設標準、命名示范“婦女之家”, 從建設模式、設置配備、運作管理、服務活動、隊伍培育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在推進“婦女之家”標準化建設中發揮了引領作用。
內蒙古婦聯規定了建設“婦女之家”的標識、場所、隊伍、功能、制度、活動、檔案等7個方面的具體標準和要求,在每個“婦女之家”建立了人員管理、經費使用、設施維護和“九簿、三卡”登記等制度;江蘇省婦聯提出建設“婦女兒童之家”要實現“四個統一、五項功能”;廣東省婦聯《“婦女之家”示范點項目管理手冊》中明確規定,示范點建設的各項要求,如必須有一至兩名專兼職負責人,有一支以上志愿者隊伍,場所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宣傳欄不少于5平方米,配備500冊書籍等。
不僅如此,各級婦聯通過評估倒逼機制,促使每個“婦女之家”都嚴格按照“四有”標準來建設,使得“婦女之家”真正從無形的“家”成為基層婦女“看得見、用得著、幫得上”的有形之“家”。
多樣化:婦女愿意來、不想走
“婦女之家”全覆蓋、標準化的建設僅僅是搭建起了一座“毛坯房”,要使“家”真正發揮作用、溫暖起來,婦女群眾愿意來、不想走,還需在軟件、硬件上“精裝修”。
于是,基層婦女組織善用“婦女之家”,在這里舉辦婦女議事會,滿足婦女群眾社會參與的需求;建起了“婦女身邊的飯碗”,滿足婦女就業發展的需求;開設了婦女維權站、心理咨詢室,調處家庭關系,化解矛盾糾紛;設立了各種形式的“幫扶基金”,幫助弱勢婦女兒童,解決她們生產生活的困難,加強了基層婦女組織的向心力、凝聚力,增強了婦女群眾的歸屬感、信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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