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是我姑丈,你們要是打官司,給點錢讓我去疏通一下關系就行了,保證你們拿到賠償款。”33歲的吳美芳(化名)靠著這樣的說法,以幫忙維權打官司為由,從一家企業多位員工手里騙走了近6萬元。而后受害者報警,警方查明吳美芳的“關系說”純屬詐騙,其本人也僅是小學畢業的無業婦女。昨日,吳美芳因此被市第二法院判刑5年。
今年33歲的吳美芳是中山本地人,其丈夫在一家金屬制品公司上班。從2010年9月開始,吳美芳丈夫所在的公司沒有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據受害工人回憶,一次他們和吳美芳在大排檔吃飯時,無意中聊起一名工人工傷索賠的事情,說公司連社保都沒有幫他們買。吳美芳瞅準時機,聲稱自己認識一些律師與司法工作人員,甚至還說法院院長就是她的姑丈,可以幫助工人索賠。
為了進一步贏得工人們的信任,吳美芳還說自己曾打贏過3場官司,工廠老板已私下把150萬元匯入她的賬戶,廠里面的工人每人至少可以分到1萬元以上,最多的可以得到20萬元的賠償。“不過,她說這筆錢暫時被凍結了,要我們打官司后簽字才能領取。”受害工人說,當時吳美芳對他們說,如果工人給她一點錢去請律師、疏通關系,他們就能拿到賠償款。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至2010年12月28日,吳美芳先后多次實施詐騙,共騙得58950元及紅雙喜牌香煙3條。受害工人少的被騙1000多元,多的被騙2萬余元。
后來,工人們不斷向吳美芳追問索賠結果,但吳美芳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后來干脆關機并搬走。工人發覺上當,遂向警方報警。
據了解,吳美芳小學畢業后一直在家務農,之后在東升印刷廠、制衣廠工作,后來賣過成衣,接著失業,自己沒有通過法院關系為工人索取保險,所詐騙的錢財全部用于打麻將賭博與生活費花銷。
記者昨日咨詢勞動保障熱線,工作人員介紹說,如果工人所在企業未按照規定繳納社保,工人可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反映至公司所在鎮區的勞動保障分局,屆時會有相關人員協調處理。
維權要走“正路”別誤信“黑代理”
市第二法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他們也審理過有關“黑律師”、“黑代理”的詐騙案子,一般作案手法都是詐騙人對維權工人說認識法院內部的人,可以幫忙疏通關系打贏官司拿到賠償款,但結果都是拿了工人給的錢就一走了之。“如果工人要維權,不要盲目相信所謂老鄉代理等,要走正常法律途徑。若自己對法律不太懂的話,還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該負責人說,年關將至,維權工人要特別警惕“黑律師”、“黑代理”等情況,以免上當被騙。(記者 江卓文 通訊員 李世寅 吳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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