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權益“保護”為何總在“被虐”后
m.shockplant.com?2011-12-22 11:12? ?來源:中國婦女報
我來說兩句
兒童保護的疏漏之處應及時彌補
盡管目前尚不能確定2歲女童的下體創傷是其生父毆打虐待所致,但從2歲女童的嚴重腎衰竭以及下體創傷性撕裂來看,至少從醫療人士的角度判斷,2歲女童遭遇暴虐已是不爭的事實。而在這方面,生父及其女友至少存在著重大的嫌疑。那么,如此人倫悲劇何以堂皇上演,無疑令人唏噓。
的確,家庭的變故很多時候注定了孩童的不幸,然而,父母的離異以及重新結成家庭,并不意味著孩子就必然會遭遇身體乃至心靈的創傷,他們的權益究竟保障得怎樣?2歲女童的遭遇無疑再次以悲劇的方式敲響了警鐘。而這一事件,除了對其生父及其女友進行調查,將虐童兇手繩之以法之外,恐怕還應更多地看到兒童權益保護的疏漏之處,并及時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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