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涉嫌在駕車時用手機發短信并超速駕車,而導致一名過馬路的2歲華裔女童被撞死。美國18歲女大學生達納韋(Kaitlyn Dunaway)在索奴瑪(Sonoma)縣高等法院聆訊,不作抗辯。
撞倒華裔母重傷女死亡
無惡意的交通過失殺人最高刑罰囚一年。但22日上午法官德米奧(Bradford DeMeo)在和律師討論后表示,將不會主動對達納韋尋求任何監禁刑罰。而辯護律師安德里亞(Chris Andrian)表示,法官將中止其6個月的有期徒刑,而用300小時的小區服務代替,并且緩刑三年。
去年12月1日,42歲的顧玲和正在學步的2歲女兒在路納公園市(Rohnert Park)Snyder Lane過馬路時被達納韋駕車撞到,女兒當場死亡,顧玲本人也身受重傷。
索奴瑪縣地檢署稱2歲女童之死是由于被告駕車時發送短信,沒有讓出右邊的人行橫道,并且超速駕駛。但安德里亞則稱,22日上午路納公園市警方表示,根據目擊證人所述情況,此次事故并不是達納韋的錯。當時,另外一部車的司機停在了Snyder Lane的左轉道,在事故發生前,這名司機認為顧玲和她的女兒當時如果穿過馬路一定會被達納韋撞到,并且達納韋已經與她們進行眼神交流,表示:“不要穿過馬路”。
顧玲丈夫促判有期徒刑
安德里亞表示,被告的證據十分有利,檢察官需要證明發送短信是確切的造成事故的原因才能推翻。
但他表示:“即使是有著很大可能性勝訴,達納韋卻從未想要進行審理。”如果她申請審理,則法庭可能將過錯歸咎于顧玲,但達納韋并不想看到這種情況發生,所以她請求不抗辯。
而顧玲的丈夫Jeff Murray要求法官在11月16號的判刑,判達納韋有期徒刑,他表示:“她會在監獄中得到最好的教育,如果她需要在小區服務教別人疏忽駕車的不當,則她自己應該首先有充分的認識。”而顧玲則仍在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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