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的中間業務收入
“農行是遵循商業運作原則,根據市場情況制定的收費政策。”中國農業銀行羅源縣支行行長馮國玉說,“農戶小額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區別在于條件放得比較寬,利率上浮沒有什么差別,都是在中國人民銀行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市場需要來調節。”
馮國玉稱,“銀行是做生意的,虧了要自己賠,風險要自己擔,農戶不屬于銀行的優質客戶,所以收費比較高。”
為何以“理財服務費”的名義額外收取?馮國玉坦言,中間業務收入指標是考核銀行的硬指標,這樣做是為了提高中間業務收入的比例。他說:“國內銀行的貸款利息收入比例很高,而中間業務收入比例太小,上級行要求調整銀行的收入結構,與國際銀行業接軌。”
“這明顯是弄虛作假,明明沒有理財服務,卻虛增了中間業務的收入。”農戶們對此很不理解,“這樣所謂的調整銀行收入結構,除了蒙騙上級,還有什么意義呢?”
馮行長所說的“市場情況”,其實指的就是農戶“貸款難”。在羅源縣,農戶小額貸款辦理十分困難。一位客戶經理對記者說,“要辦農戶小額貸款的人太多了,忙不過來,去年申請的還在排隊。”
一名農戶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于銀行的亂收費,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惠農”還是“掠農”?
根據農行2009年出臺的《農戶小額貸款管理辦法(試行)》,農戶小額貸款旨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為廣大農戶提供普惠、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
“農業銀行在服務三農的同時,作為上市公司,要考慮到風險和收益。”羅源縣農行的上級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有關負責人對此認為,“給農戶貸款風險比較大,所以需要比較高的收益。各地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貸款利率,只有下限,上不封頂。”
對于羅源縣農行這種綁定業務收取中間業務收入的行為,農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有關人士認為,這是行業的“潛規則”。
福州大學社會學系主任甘滿堂教授認為,農戶“貸款難”是一個普遍難題,農行作為國有大型企業,肩負“扶助三農”的重任,理應更多承擔惠農的社會責任,在貸款上對農戶實行低息甚至無息貸款,真正發揮金融助農的作用。不能僅從商業利益考慮,甚至利用農戶的“貸款難”,以各種名目向農戶亂收費,讓經濟困難的農戶不僅很難貸到款,而且還貸不起款。(新華社記者 沈汝發 涂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