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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釋擬明確規(guī)定生育權、“第三者”索要補償問題
m.shockplant.com?2011-01-20 12:44? ?來源:省婦聯(lián)法律服務公益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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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修改意見和建議。這個審判實踐中總結(jié)的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涉及了房產(chǎn)分割、確認親子關系、生育權、“第三者”索要補償?shù)冉陙砘橐龉偎局械臒狳c、焦點問題。
“生育權”問題曾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擬規(guī)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shù)模嗣穹ㄔ翰挥柚С?;夫妻雙方因生育問題發(fā)生糾紛,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經(jīng)調(diào)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
同時,針對婚姻中“第三者”索要補償問題,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中也擬作出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指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系約定了財產(chǎn)性補償,一方要求支付該補償或支付補償后反悔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當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chǎn)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根據(jù)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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