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安局長甘當涉毒情人保護傘
來源:紅網-瀟湘晨報 2012-12-28 編輯:黃水來
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下屬行賄 在人事調整上,黃桂生對6名公安分局局長、副局長、派出所所長、副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等進行提拔,受賄80余萬元。 2007年6月,時任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副局長的何永奇(另案處理)參加了市公安局的副處級崗位競爭上崗,找程惠英轉達和直接請求黃桂生予以關照。黃桂生在局黨委會上表態同意局紀委的意見,何永奇順利進入了定崗程序,安排何永奇任經偵支隊支隊長。 9月19日,黃桂生最后決定何永奇任經偵支隊政委(高配副處級)。而后,在黃桂生的幫助下,何永奇又任巡特警支隊政委(副處實職)。何永奇先后3次送給黃桂生人民幣共計35萬元。 2006年9月,時任交警支隊支隊長的蔡亞斌(另案處理)找到時任局長黃桂生請求關照,黃桂生答應考慮。2007年3月,蔡亞斌被任命為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蔡亞斌先后8次共送給黃桂生人民幣8.5萬元和美金3000元。 檢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間,被告人黃桂生利用擔任株洲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湘潭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之便,在項目建設、案件處理、人事調整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伙同其妻程惠英(另案處理)共同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392.7萬元,其中單獨收受377.7萬元,與其妻程惠英共同收受15萬元。(記者劉志杰通訊員章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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