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保障房建設
來源:東南網 2012-12-14 編輯:唐麗萍
焦點三:如何防范“保障房住得進,退不出” 省住建廳表示,以下情形的家庭,應退出保障房,包括:隱瞞住房與收入狀況、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的;入住后,家庭住房、收入變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入住中,出現轉租、轉借、空置、改變住房用途等違規行為的。 針對“退出難”的問題,對無法在規定期限內退出的,采取停發租賃補貼、改按市場水平收取租金、責令騰退直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方式實現退出。 據統計,近年全省各地通過復查或在審計中發現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等因素的,已累計實現退出近3000戶。 焦點四:公共維修與物業管理如何解決 住建廳表示,經過對部分保障性住房小區測算發現,住戶繳納的租金與管理維護費用之間,難以實現收支平衡,維持運營。針對這一問題,下一步,我省將探索建立統一的財政定額補貼機制,并在保障性住房項目中配套一定比例的商業店面,進行租售,收入用于彌補運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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