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意見
來源:東南網 2012-12-09 編輯:唐麗萍
另外,關于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方面,意見明確: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推行按照隨遷子女在校人數撥付教育經費,適度擴大公辦學校資源,盡力滿足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在公辦學校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隨遷子女在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明年起全面實施教師校際交流 明年起,我省將全面實施教師校際交流工作,將在落實義務教育“小片區”內師資互派和交流的基礎上,逐年擴大范圍,開展教師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城鎮學校向農村學校、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等多種形式的城鄉互動和多元交流,加強交流教師的任期考核,逐步實現縣域內中小學師資力量均衡,整體提高教師質量。 根據規定,原則上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教師都要進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數為應交流對象的10%以上,同一所學校任職滿兩屆的校長也要進行交流。保留交流教師在原校的職務細分等級。同時,將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改善交流教師住宿條件。對積極參加輪崗交流,并在輪崗交流期間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教師,在業務進修、評先評優、晉升提拔等方面優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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