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連“腐敗”都可以“適度”嗎
來源:東南網 2012-09-20 編輯:黃水來
發表于《環球時報》的一篇言論提出“適度腐敗”,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網絡以及紙質媒體之熱議,幾乎使當事者難以招架。持此論者或許沒有想到,當他用上“腐敗”一詞之時,腐敗者之所為,已經很不“適度”。 在此之前,也曾有過一種“適度”,叫做“適度拉開”,說的是貧富差距。脫離了具體的背景去看,此言無可挑剔。問題在于這種“適度拉開”,出現在貧富差距已經超過西方國家的時候。我當時也曾預測,此類“適度”,將會有新的名目出現,卻怎么也沒有想到,居然會“適度”到“腐敗”上去。僅憑這一點,就已足以說明,我之缺乏“政治敏感”:在這二三十年中,既有“腐敗難免”論在先,又有“原罪”不予追溯論殿后,普通百姓能還能不“零容忍”么?我有時甚至猜想,是否某些人擔心自己也會有東窗事發的可能,而悄悄地預留著到時可以回旋的空間。 連“腐敗”都可以“適度”,我就不妨預測,無須多久,大概還會有一連串的“適度”,例如,“適度嫖娼”。并非信口開河,這種預測,也有一定的征兆為依據。設立“紅燈區”是早已有人提議過的,向“性工作者”征收個人所得稅也有所聞,整肅黨風黨紀,還曾遭遇“嫖娼未遂”的難題。何況,“嫖娼”這檔子風流事,在我禮義之邦,原也古已有之。“食色,性也”,還是老祖宗的古訓,南京夫子廟的鬧猛,或許還與秦淮河邊的“色”有關。怎么就不能讓它“適度”地死灰復燃? 屬于這“一連串”的,還有:“適度”暴富,“適度”專制,“適度”剽竊,“適度”造假,一切本來很不“適度”的行為,都會重新出現可“適”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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