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通報三地衛生監督所亂收費
來源:健康報 2012-08-23 編輯:黃水來
本報訊 (記者孟慶普)日前,衛生部辦公廳對個別衛生監督機構違規收費情況進行通報,并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立即對轄區衛生監督機構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及時掌握是否存在違規收費的情況。 2012年上半年,有媒體曝光廣東省興寧市、翁源縣和陜西省靖邊縣衛生監督所在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委托對鄉村衛生室(站)進行醫療機構年審校驗中,以“衛生學評價費”、“衛生工程設計費”或“衛生監測費”等名義,向每家衛生室(站)收取300元至500元的費用,涉嫌違規收費。兩省衛生廳立即督促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調查核實,對不當收費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衛生部在通報中指出,這一事件暴露出個別基層衛生行政部門與衛生監督機構依法行政意識不強,甚至出現在監管過程中違規收取被監督對象費用的嚴重不當行為。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立即對轄區衛生監督機構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及時掌握是否存在違規收費的情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收費和財經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規范衛生部門內部監督執法與技術服務行為的界限,不得借依法承擔的行政許可、行政監管工作收取技術服務費用;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實施收費的單位應按要求到當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嚴格按照核準的項目內容、收費范圍和對象、收費標準收取技術服務費用,不得曲解收費項目對應的工作內容,不得隨意變更、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等。 據調查,涉事的幾家衛生監督機構承擔著繁重的衛生監督執法任務,但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公務費和衛生執法專項業務費沒有保障。通報指出,這反映出一些基層地方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對衛生監督機構的財政投入保障嚴重不足,衛生監督機構工作經費短缺的問題。各地要按照有關要求,切實將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履行衛生監督管理職責所需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公務費、業務費和發展建設支出,全額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保證其履行職責的必要經費。 通報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衛生監督機構的績效考核,加強對轄區特別是基層衛生監督機構各項保障條件的監督檢查。對于工作基本經費保障不到位的衛生監督機構,衛生行政部門要以切實落實執法責任、消除重大衛生安全隱患為目標,及時主動向地方政府如實反映相關情況,積極爭取政府支持,促進地方財政加大投入,保障監督執法工作正常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