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未來3年內嚴厲整治交通安全
來源:福州晚報 2012-08-15 編輯:黃水來
轄區事故多發追究政府領導責任 據悉,每月10日、20日、30日開展24小時全省路面執法統一行動,即嚴厲打擊和整治客運、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渣土車等重點車輛的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吸毒后駕駛、違法占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嚴禁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等非法載人;專項整治無牌無證、套牌假證、超速、超限、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取締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運輸企業。 對在本轄區內較大事故多發且車輛、駕駛人也屬本地的,要嚴肅追究政府主要領導責任。設區市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半個月發生2起及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設區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縣(市、區)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半年發生2起及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縣級人民政府要向設區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對發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個月內發生2起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道路運輸企業,依法進行嚴處,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游車輛。 ■本報記者 陳海東 通訊員 劉君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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