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掛恐怖道具 鄰居被嚇壞起訴
來源:京華時報 2012-08-13 編輯:黃水來
逄澤沐風辯稱,李某所述的事實不存在,他從未在墻頭懸掛令人恐怖的道具,只是因從事藝術工作,曾經租用過一些電影道具,而李某出于好奇看到了。 一審法院認為,逄澤沐風將令人恐懼的人頭、斷臂等道具放置于李某承租居住南房僅2米左右的南院墻內側,必然會對李某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產生不利影響。雙方之間因裝修改造房屋產生矛盾后,應通過正當途徑解決。逄澤沐風通過在李某居住房屋對面放置人頭、斷臂等道具,無助于矛盾的化解。逄澤沐風不應采取類似方式影響李某的正常生活,但李某要求逄澤沐風賠禮道歉及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法院判決逄澤沐風將放置于南院墻內側的人頭、斷臂道具拆除,同時駁回李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李某提出上訴,市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記者孫思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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