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著作案兇器問被告:“你見過這支槍嗎?”
“沒有,先生。”被告答道。
法官又問了幾遍,被告仍說沒見過。法官只好宣布休庭。
第二天,法官又繼續審問被告:“你見過這支槍嗎?”
“是的,先生,我見過。”
“什么時候?”法官感到有些欣慰。
“昨天在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