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人數上千 擬配心理醫生
來源:新華網 2012-06-07 編輯:黃水來
各地要建立治療專項資金 各地應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同時,要求各地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專項資金,支持患者報告、危險性監測、應急處置、人員培養、基層機構指導、工作考核評估等工作;中央財政應當對困難地區開展上述工作給予適當補助。 政府對精神專科醫院在投入政策上給予傾斜,對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按服務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經費。 征求意見稿要求,企業應當為有心理咨詢需要的員工提供服務條件;員工總人數在1000人(含)以上的企業應當配備合格的心理咨詢專業人員。 基層婦女組織、老齡組織及其他社會團體等要配備合格的心理咨詢專業人員。鼓勵街道和鄉鎮政府、社會團體設立公益性心理咨詢機構,向群眾提供處理工作、學習、婚姻、家庭等問題的心理支持和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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