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中招加分政策出臺 涉5大類考生
來源:東南網 2012-05-04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5月4日訊(本網記者 謝添實)昨日,記者從福州市中招辦獲悉,今年福州中招錄取照顧政策已確定,共涉及五大類考生。據了解,往屆生不享受政策照顧。 三類考生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 在享受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照顧的有:港、澳、臺同胞、當地駐軍子女、市級(指設區市,下同)以上的勞模子女、見義勇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備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初中階段省級電腦機器人競賽三等獎以上獲得者;初中階段被評為省、市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或三好生。 五類考生 享受加3分照顧 政策明確,以下5類考生可加3分照顧,具體有: 初中階段獲省級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一、二、三等獎或2011年1月18日前獲市級一等獎的考生; 初中階段參加全國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文藝比賽(僅限聲樂、器樂、舞蹈等三項)集體一等獎和個人項目前三名獲獎者;2011年1月18日前獲市級以上舉辦的正式文藝(僅限聲樂、器樂、舞蹈等三項)比賽和美術、書法現場比賽個人一等獎獲得者; 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以上主辦的運動會(含中學生運動會)以及省級主辦單項競賽個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體第二、三名的主力隊員的考生[僅限短、中長跑(含跨欄)、鐵餅、鉛球、標槍、跳高、跳遠、三級跳遠、撐桿跳、舉重、武術、游泳、體操、籃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8項,下同]; 戶口在本市的歸僑學生、華僑(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 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