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定失業者最長可領2年失業金
來源:廣州日報 2012-02-27 編輯:陳瑋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公開征集意見特別保護生育當月的失業女性 日前,廣東省政府法制辦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下稱《條例》),并公開向社會征集意見,征集意見時間截至3月24日。 人群涵蓋: 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農民工” 根據《條例》規定,該《條例》覆蓋的人群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五類用人單位和人員(以下稱職工):一是企業、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及其職工;二是國家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三是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無軍籍職工;四是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五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條例》規定,職工應當以本人工資為基數,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本人工資高于上年度統籌地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上年度統籌地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繳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應當參加失業保險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稐l例》第55條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在本條例實施后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和領取期限按照本條例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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