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與方舟子“代筆門”愈演愈烈
來源:南方新聞網 2012-02-01 編輯:陳瑋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尹志強認為,在本案中,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韓寒需要先證明其沒有代筆。在韓寒提供了諸如手稿等證據之后,行為意義上的證明責任就轉移到了方舟子一邊,他必須通過積極舉證的方式,來證明代筆確實存在,而非僅對韓寒的證據提出質疑。 對著作權有所研究的律師張捷也稱,“韓寒應當公布的就是他創作時的稿件和札記等。如果要起訴的話,這些文件應當提交法庭,指定專家進行鑒定,鑒定的過程要經過法庭公開和原被告雙方的質證。” 張捷進一步指出,方舟子質疑韓寒所導致的誹謗訴訟,反映了中國著作權相關證據規則中的深層次問題,如何能證明一個人的著作權來源、又如何質疑著作權的造假、處理著作權的糾紛爭議、怎樣建立其中的證據制度及證據規則,這些深層次的問題都在這個論戰當中體現了出來。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