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益慈善組織將接受專項審計
來源:京華時報 2012-01-13 編輯:黃水來
本報訊 (記者趙鵬)昨天,財政部、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就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金會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答記者問。今后凡是符合條件的重大公益項目,以及公益慈善組織,因參與處理像汶川地震這樣的自然災害開展的募捐活動,都要進行專項審計,并將審計報告向社會公布。 財政部、民政部這次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金會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通知》。兩部門有關負責人稱,本《通知》規范的對象為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其他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主要采取年度工作審計、離任和換屆審計、專項審計三種方式,對基金會等公益組織的財務管理情況、理事會運作情況和項目開展情況進行全面審計。 《通知》的出臺不僅重新強調了年度工作審計和離任換屆審計的重要性,更為重要的是首次引入了專項審計這一形式。今后,凡是符合條件的重大公益項目,以及基金會等公益慈善組織因參與處理像汶川地震這樣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開展的募捐活動,都要進行專項審計,并且要將審計報告按照登記管理機關的要求向社會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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