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支持臺企業發展25條措施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2-01-13 編輯:林洪熙
(十一)落實農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臺資企業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農牧保險及相關技術培訓,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 (十二)落實社會公共事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學歷教育的臺資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臺資托兒所、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臺資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的自用房和自用地,符合國家規定的,依法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三)減輕困難臺資企業稅費負擔。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對正常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臺資企業,符合稅收政策規定的,可按照國家規定向有關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減免。臺資企業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各種稅款的,經省稅務部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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