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將實施23條強力政策支持臺企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1-12-31 編輯:林洪熙
(三)鼓勵鄂臺金融機構交流合作。鼓勵臺灣金融機構和我省金融機構加強業務往來與交流。在政策和條件允許時,支持在我省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成立合資銀行、村鎮銀行和合資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支持臺資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來我省設立金融后臺服務中心,開展金融服務外包和金融創新業務。支持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或臺商組建信用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可申請國家擔保資金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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