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圻告媒體 不會接受和解方案
來源:羊城晚報 2011-12-17 編輯:黃水來
知名藝人王學圻被媒體爆出與藝人范冰冰“已同居兩年”,王學圻為此怒告成都某報社,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賠償5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4日上午,朝陽法院開審此案。有媒體稱該案雙方已接受和解,昨日傍晚,王學圻經紀公司發聲明予以否認,“鑒于本案已經進入法律程序解決當中,因此,我方不接受任何和解方案”。 前日王學圻本人并未親自出庭。王學圻在訴狀中稱,去年12月2日,成都某報刊登《范冰冰、王學圻已同居兩年》,文中以某導演的名義捏造了大量內容。王學圻稱,自己是軍人出身,在文藝界拼搏幾十年,始終以正面的社會形象出現在公眾的視野當中,該報社捏造上述事實撰寫文章并予以刊登,使他置身于輿論漩渦中,已嚴重侵犯了其名譽權。庭審中,該報社代理人承認,在刊登該文時未進行核實,并向王學圻道歉。昨日,王學圻經紀公司發表聲明稱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接受任何形式和解,并希望法院能做出公正判決。 “被同居”消息殃及的另一方范冰冰,于今年6月將天津某報及記者宋某起訴,索賠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據悉,法院將于下周開庭審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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