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劃專項審計基金會募捐款項
來源:人民網 2011-11-29 編輯:黃水來
東方網11月29日消息:重大公益項目,參與救災的募捐,今后均有望接受第三方注冊會計師的專項審計,并向社會公布。 昨天,民政部在其官網公布了與財政部共同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金會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通知擬施行日期,為明年1月1日。 按照《通知》規定,從明年開始,凡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基金會,以及其他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或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都須聘用有權威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信息進行審計,并依法披露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除此前已規定的年度審計、(法人代表)離任和(理事會)換屆審計外,《通知》還首次明確了“專項審計”的范圍:收到或支出資金占當年募捐總收入或總支出1/10的重大公益項目,參與處理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需要開展的募捐活動,在結束后都應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專項審計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同時,為避免審計頻度加強,令基金會和公益組織不堪經濟負擔,《通知》特別推出了“公益審計”概念,鼓勵會計師事務所為部分確有經濟困難的基金會提供公益審計服務;同時對財務管理公開透明、公益項目運作規范的優秀基金會,民政部門的登記管理機關可以獎勵形式,全額或部分承擔審計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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