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困難居民患大病可申請10萬補助
來源:東南快報 2011-11-25 編輯:黃水來
持身份證等4種證明去申請救助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必須持身份證明、家庭困難情況證明、醫療保險和醫療機構證明、開設銀行卡或存折來申請大病救助。 這些資料中的證件原件在縣(市)區紅十字會當場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復印件加蓋紅十字會公章后連同其他證明材料收留作為附件與申請表一同報送。已接收的申請資料均不退還。 經過初審、復核程序后,對于申請人資料不全、手續不齊、不符合救助條件的退回縣(市)區市紅十字會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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