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受理專利優先權請求逾5000件
來源:中新社 2011-11-25 編輯:林洪熙
今年11月,189位臺灣居民首次在福州參加大陸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成為兩岸知識產權合作的重要突破口。根據有關規定,他們通過考試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后,在大陸已批準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實習滿1年,就可申領《專利代理人執業證》。 臺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稱,首次參考的臺灣考生人數超過預期,充分反映臺灣業界對大陸開放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渴望。臺灣專業人才未來取得執業證,將大大方便臺灣專利在大陸的申請登記,也有利于將大陸科研成果引進臺灣,還為臺灣專業人才自身發展提供了更大空間。(記者張羽)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