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內政部門設“性交易專區”遇阻
來源:東南網 2011-11-08 編輯:林洪熙
昨天下午,縣警局辦新“社維法”娼嫖都罰說明會,龜山警方這才發現,周是新法“被告”,不再因證人不罰,連忙通知重制筆錄,將以“嫖客”開罰,因首次被罰,以最低1500元開罰。 阮女雖否認為周色情按摩,警方表示,依規定,阮姓女子也被依規定裁罰最低1500元罰款。周與阮女成為桃園縣實施新“社維法”后第一件“娼”、“嫖”裁罰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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