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整治違建 公職人員參與違建嚴處
來源:東南網 2011-10-13 編輯:唐麗萍
根據部署,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為宣傳部署階段;11月1日至20日為調查摸底階段;11月21日至2012年1月1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在此期間,將由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按照法定程序,針對不同情況,分別提出處理意見,下達處理決定,督促當事人執行;對拒不執行決定的,報請市、縣政府或申請法院依法實施查封或強制拆除。2012年1月11日至1月20日為鞏固提高階段。 根據部署,對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非法買賣土地等變相房地產開發和違法違規建房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對在建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要立即停止,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要予以拆除。各市、縣政府要抓緊制定新區新建、擴建、改建個人住房的管理辦法,加強個人自建住房的規劃建設和用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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