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省級財政提高造福工程補助標準
來源:東南網 2011-10-10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海峽導報10月10日訊(駐福州記者 楊文)昨日,省財政廳對外發布消息稱,福建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十二五”時期“造福工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值得關注的是,我省對偏僻自然村搬遷的,省級財政補助標準將提高到每人3000元。 根據《意見》,省級財政將進一步加大對造福工程的資金扶持力度。其中對偏僻自然村搬遷,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由原來的每人2500元提高到每人3000元,對困難計生戶追加補助2500元,對少數民族搬遷對象額外每人補助600元。 此外,完成年度搬遷任務的原中央蘇區縣,按其財政承擔的標準,省級財政給予獎補10%。對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農民搬遷,省級財政對一般戶每戶補助1萬元,特困戶補助1.5萬元,異地集中重建戶補助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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