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明年直接管理四縣市財政體制
來源:福州日報 2011-09-20 編輯:唐麗萍
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市縣(市)共擔經費 對連接福州市區與四縣(市)的橋梁、軌道交通等區域間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市政道路(如三環路、四環路等),由市、縣(市)共擔建設經費。橋梁按照市、縣(市)五五分擔,市政道路、軌道交通等按照縣(市)境內的長度占總長度的比例相應分擔建設經費。 此外,市財政將加大投入力度,與四縣(市)合力做大做強市級工業、物流等產業園區。對市級產業園區的稅收收入,實行屬地管征、單列核算,由出資各方按照投資比例共享收入分成。對市區企業搬遷到四縣(市)或四縣(市)間企業搬遷,兼顧遷出地既得利益和遷入地積極性,通過財政上下級結算調整相關收入分配。搬遷企業增量收入部分當年即歸遷入地;基數部分按照企業前3年的稅收收入平均水平核定,3年內由遷入地逐年按基數的100%、70%、30%歸還遷出地,3年后全部歸遷入地。 目前,福州市正按照統籌規劃、統籌布局、統籌建設、統籌管理、統籌政策等“五個統籌”,加快構建福州大都市區。福清、長樂、閩侯、連江四縣(市)財政體制由福州市直接管理,對于拉開城市框架、加快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同城化步伐和構建福州大都市區均有重要意義。(記者 李效翔) ?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