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舉報假藥 藥監牽頭"私了"
來源:新華網 2011-08-29 編輯:黃水來
■ 回應 藥監稱妥善化解社會矛盾 江干分局局長莫清蘭表示,分局的確在這份《協商意見》上蓋了章做調解見證。她承認4300元是由保健品店支付的,但寫成“舉報獎勵費”是高敬德的授意。至于協議為何是由工作人員起草,是“因為高敬德的手此前受過傷不方便”。關于放棄追究藥監部門責任的表述,則是高敬德和保健品店的要求。 莫清蘭自始至終認為,蓋章和做見證的做法雖然欠妥,但僅僅是工作人員“工作細節上的問題”?!爱敃r出發點是在依法行政的同時,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并不涉及瀆職,更談不上做售假者的幫兇。 杭州藥監局紀委介入調查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副局長吳寧一表態稱,無論僅僅是“見證”,抑或是主動“協調”售假者和打假者私了,都是一個“極其低級的錯誤”,并已責成杭州市藥監局介入調查。而市藥監局則明確表示,目前紀委已介入并開展調查。同時,在上級部門的關注下,江干藥監也已于近期向神龍保健品店的實際經營者發出了處罰聽證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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