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在閩創業可獲10萬扶持
來源:福州晚報 2011-08-04 編輯:唐麗萍
可獲10萬元資金扶持 省政府每年增加安排500萬元,用于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扶持。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項目啟動資金的,經評審每項可在10萬元以內給予啟動資金扶持。各市級財政每年也要安排專項資金,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在創業地按現行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高校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申請貼息的其他形式小額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給予每戶一定數額的一次性開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招用其他人員,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以上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申請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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