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成運管處長豈止是工作失察
來源:東南網 2011-07-29 編輯:黃水來
7月20日,震驚山西的“仝霄案”開庭審理。山西運城市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故意傷害罪等多項罪名,對原運城市交通局運管處副處長、駕校科科長仝霄提起訴訟。 《西安晚報7月25日》 一個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的犯人,竟然成了運城市交通局運管處副處長、駕校科科長,真是讓人匪夷所思,這么一個大的問題,當地專案組的調查結論卻是,“原運城市(現鹽湖區)建委主任姚克讓,工作失察,對下屬單位已被判刑人員仝霄未作除名處理,之后,原運城市(現鹽湖區)公用事業局局長王江河、張德發,在人事調動工作中把關不嚴,為假釋人員仝霄調動工作。”“ 運城市交通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趙篤康等人,在人事調動工作中嚴重失察,將假釋人員仝霄調入交通局;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未經研究同意在仝霄聘干表中加蓋單位公章。”凡是為“黑老大”仝霄轉干提拔提供方便的相關人員都是一個“工作失察”或者“嚴重失察”就此了結。 真是說得輕巧,拿根燈草。這么一個罪行累累的人,何止是一個“工作失察”能說得過去的。這簡直就是犯罪。明知違法的事情,而有意為之,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仝霄是一個被判了十年刑期的人,做為接收單位的負責人怎能會不知道。運城作為一個不大的地級市,像仝霄這樣的背景,有關單位的領導硬要說不知道。這不是明擺著糊弄大眾的智商嗎。仝霄持有槍支彈藥;聚眾斗毆;運輸、販賣毒品;1990年至案發時玩弄女性達110人之多。這么一個惡貫滿盈的人成了一個交通局運管處副處長、駕校科科長,這其中的公平正義何在,相關組織的公信力何在。 犯罪就是犯罪,不要用“工作失察”來說事,如果對相關責任人只是輕描淡寫的處理,不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恐怕此事很難達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黑老大”做大,作為曾擔任運城市原市委副書記的父親仝有才自然“功不可沒”,其黨羽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處理時能否一網打盡,對執法部門是一個嚴峻考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