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福建生源可攜畢業證回鄉報到
來源:東南網 2011-07-20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7月20日訊(記者 林思凱)在省外高校就讀的福建籍大中專畢業生,攜帶畢業證書、報到證等相關材料即可回鄉辦理報到、落戶手續。記者昨日獲悉,省公務員局簡化省外院校福建生源報到、落戶流程,方便大中專畢業生返鄉就業報到。 據悉,凡入學前具有福建戶籍的省外普通高校待就業畢業生,只需持畢業證書、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原件等相關材料,直接到生源所在地縣(市、區)人事局辦理待就業登記手續,再到家庭所在地公安局辦理落戶手續。 廈門市生源待就業畢業生,直接到廈門市公務員局辦理待就業登記手續。待就業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后,到就業單位所屬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登記手續,憑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核簽的報到證等有關材料辦理遷轉戶口、檔案有關手續。 此外,省外院校福建生源待就業畢業生可登錄中國海峽人才網、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或撥打0591-96345查詢檔案是否轉遞到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省公務員局委托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為省外院校福建生源待就業畢業生免費保管檔案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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