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江口列入閩海域生態修復計劃
來源:東南網 2011-07-13 編輯:唐麗萍
●合理利用海砂資源 嚴格管理圍海、填海。海域圍海、填海應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堅持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資源開發相協調,堅持科學論證、統一規劃、嚴格管理、規范使用的原則。合理布置圍填海工程的平面設計,禁止有可能造成海洋水動力發生重大改變和重大生態影響的圍填海工程。 切實保護和合理利用海砂資源,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海砂開采必須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和《福建省海域采砂臨時用海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區劃。應以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資源為前提,在重要的魚類洄游通道、索餌場、越冬場、產卵場和棲息地、海洋水生動植物養殖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防護林帶以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其他海域禁止開采海砂。 ●加強對海島生態系統保護 無居民海島實行“先保護、后開發”,推進用島觀念的轉變,樹立科學合理用島護島的新理念,鼓勵因島制宜,科學選擇開發利用模式。嚴格限制和控制填海連島、炸島炸礁等嚴重破壞海島自然地形地貌等粗放型、低層次的開發活動,引導低碳環保高新技術的應用,科學合理布局海島產業,實現分類開發與保護島嶼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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