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7月起調整公積金繳存標準
來源:廈門商報 2011-05-31 編輯:唐麗萍
從7月1日起,廈門市調整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標準。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為12%。省、部屬單位和非公有制企業原放寬到15%的106家單位暫保留。符合規定條件的,可適當降低繳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 此次調整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028元,比目前提高382元。中央、省、外地市駐廈單位、非公有制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及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上限為5036元,比目前提高479元。(東南網手機版)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