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福建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該條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訂,將出租房、校園周邊治安防范、網絡治安管理等社會難點納入綜治內容。(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