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在供水“一戶一表”改造后,對用戶設置每了月5噸的保底用水量,不足保底量的也按5噸收費。赤壁市供水總公司辦公室程主任在接受采訪時稱,目前水價太低,企業虧損嚴重,不得已才出此決定,待今年上半年水價將上調后,保底用水量將取消。
聽慣了節約用水的口號,看多了節約用水的標語,突然看到還有地方規定自來水最低消費標準,實際上算是變相鼓勵消費自來水,甚至是浪費自來水的新聞,真的給人驚詫莫名的感覺。想不到市場上頗為流行,卻又有相當爭議的“最低消費”方式,居然被政府部門拿來,用到公共產品的“促銷”上了。
自來水既然是商品,而且是公眾日常消費中最為普通又不可或缺的商品,得遵循商品買賣公平的市場交易規則。硬性規定用戶的最低月消費標準,無疑有了強賣的嫌疑,是霸道的行為。而沒有達到消費標準,也按最低標準收費,則更比強賣還要顯得無理了。而且,由于水資源的季節和地域分布不均,更由于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用水量的增加,我們國家事實上已經進入世界上水資源緊缺國家的行列,國家因此提倡節約用水,這是基于資源擁有量的國情決定的,有著現實的和長遠的意義。公眾樹立并踐行節約用水的觀念,既是環境保護意識的體現,也是一種體現個人修養的行為習慣。赤壁市規定自來水最低消費標準,顯然與政府一貫倡導的節約用水的理念相悖,簡直是倒行逆施,太匪夷所思了。